口头offer不等于入职通知,公司可以反悔,别被无良公司骗了
...

网友因字节跳动口头 offer 放弃其它工作机会,之后公司变卦,该怎么办?如何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先来讨论,为什么公司会给出口头offer?


锦囊君以为有以下几种可能:


1. 公司还在寻找更合适的人,你是备胎

应对:公司拿你当备胎,那么自然你也可以把这样的公司放在后序考虑,应当优先考虑不把你当备胎的,发你正式offer的公司。


2.公司所有的offer都是口头的,就是这么任性

应对:offer在法律的术语是“邀约”,邀约发出,会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公司向有意向的候选人发出offer是招聘录用的一个必要环节。如果公司不发offer,明显是公司的招聘工作不规范,进一步也可以说明公司在降低自己的反悔成本。


如果一家公司可以在招聘上不规范,那么在其他工作流程上也可以为了各种目的而不规范,比如不签劳动合同,比如试工等等。因此作为求职者还是远离为妙,事到临头,个人要付出的维权成本远大于公司。


3.公司不信任求职者,怕发了offer应聘者不来

应对: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聘者应当表达出自己足够的诚意,希望公司能发出书面offer。当应聘者表达了自己想要加入公司的诚意后,公司仍然不为所动,那么应聘者只有放弃。信任是维持良好关系的基础,在这场聘用关系中,公司方一开始就有疑虑,且无法消除,那么将来必有后患。


说了原因,再来说一下什么样的offer是有效的。


1. 纸质offer是最可靠的形式

当然,纸质offer的要求不能仅仅只对双方确认的入职时间、工资待遇等信息进行落字确认,还应当有可靠的盖章或者签字。如果有公司盖章最好,如果仅是签字,个人则需要确认签字人的身份是否可以代表这家公司。


对于盖章和签字的真实性也需要做好确认。如果不太确定的话,应聘者可以保留公司发出的快递或邮寄信封的外壳,佐证这份资料是应聘公司发出的。


2. 带有公司域名的电子邮件offer也是有效的

电子邮件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它容易被修改,其真实性在仲裁诉讼时容易得到对方的质疑。为了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你在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时,要求对方使用公司邮箱发出。这个公司邮箱必须使用带有公司网址后缀。如果是非公司邮箱发出的通知,则很难说明这个邮箱是代表这家公司的。


其次,接收方的邮箱也要正规。应聘者接收通知的邮箱最好是新浪、网易这样的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因为第三方邮箱服务提供商的系统是个人无法更改的。你可以使用这样的特点来证明自己的证据是真实有效的。


3.offer上内容表达要清楚


一份完整的offer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职位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所在部门、职位等级、汇报关系等内容;(2)薪资福利情况:如试用期规定、具体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试用期薪资、福利状况等;(3)报到事宜:如具体联系方式,报到时间、地点,报告需要带的资料等;(4)其他说明:如回复offer的形式、公司的培训、发展等补充说明。


当然以上是理想情况,实际的求职过程中,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offer上需要列明哪些内容,所以应聘者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出判断。考虑到offer的作用,应聘者应该对offer上提出的条件做出衡量,再来判断是否能够帮助自己做出最终的决定。如果认为信息不够完善,不能做出决定的,应聘者最好及时和公司联系,要求他们补充信息。


应聘者可以要求公司在职位名称后面标记一些能够体现工作特点的字样,如人事。或者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这个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作为offer附件,将他们的要约意向补充完整。如果你对这家公司非常了解,确定“业务支持岗”属于业务后台支持岗位的统称,包括人事,那么接受offer未尝不可。但是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仍然建议有确切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作为书面依据才好。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口头offer是不靠谱的,不靠谱的,不靠谱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公司对你有诚意,一定要求公司发正规的书面offer。否则,还是另找吧!

文中出现的图片均由© 123RF.com提供(除署名外)转载请联系或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