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研究
据说,圣法兰西斯有一次"在灵里大有喜乐,他仰脸向天,站立一段很长的时间,让他的心思融会在上帝里面"。
他进入崇拜中。
朱莉安娜给攫进上帝里面,喊着说:"我看见他,寻求他;我得到他,我要他……他会观看,他会被寻求;他会保持不变,他会被信任。
"她进入崇拜中。
崇拜是所发生的事。
它是经验。
当我们说,举行一次"崇拜会"时,我们通常是指崇拜的各种元素——唱诗、读经、宣道、圣餐、仪式。
这一切可能"引导"我们去崇拜——但崇拜远超乎这些表达方式中任何一个。
表达是重要的,因为它们是上帝施恩的媒介,不过我们很可能做了这一切而没有崇拜。
崇拜集中于对实际的体验。
任何引导我们进入上帝面前的东西都应受欢迎。
任何妨碍我们与活的基督真正相遇的东西都要避免!
圣经对崇拜的要求包括这类的事项,例如:认罪、崇敬、宣告等等。
不过,圣经没有规限我们要奉行任何普世性的崇拜方式。
我们要委身投入的只是真实——真的崇拜、真的认罪、真的赞美、真的崇敬。
如果某种特别的形式,在某一特定的时间中,把我们更充分地带进崇拜,我们有自由采用它们;否则,只好放弃那些方式。
我们有自由采用最高的仪式,或者完全没有固定的仪式,或者二者中间的任何仪式,只要它们能带我们进入真正的崇拜。
崇拜的方式必须时常都受崇拜的实际所约束。
惟独基督是崇拜的领导人,他要决定什么是需要的,并且什么时候有这需要。
我们应该认识并欢迎一切属灵恩赐的自由运用,只要它们是被圣灵所运用和指挥。
基督把他的话放进他所拣选的任何人口中,而他也在属他的团体的成员心中证实同样的话。
如果有任何过分的话,他会兴起一位先知,作必要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