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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中所教导的革命性的顺服(3)

抑有进者,我们必须看出,那些对丈夫、父亲和主人的命令构成了另一形式的自我否定。 他们只是用另一种说法传达同样的真理,就是我们能够从凡事都必须按己意而行的意念中获得释放。 如果一位丈夫爱他的的妻子,他会凡事顾及妻子的需要。 他会愿意对她让步,对她服从。 他有自由看她比他自己的需要更重要。 他能够看重他儿女的需要,比他自己的需要更重要(腓 2:3)。
在《以弗所书》中保罗勉励奴仆以一种快乐的、自愿的、甘心乐意服侍他们世上主人的精神去过活。 然后他劝告作主人的,"你们作主人的对待仆人也是一理"(弗 6:9)。 这种话听在第一世纪人的耳中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奴隶被认为是动产之一,而不是人类。 然而保罗以属神的权威劝告主人,对他们的奴仆需要让步。
也许这种革命性的顺服最完全的例证,乃是保罗致腓利门的短信。 腓利门出走的奴仆阿尼西母成了基督徒。 他自愿回到腓利门那里去,作为他成为基督门徒的部分意义。 保罗力劝腓利门欢迎阿尼西母,不再把他当作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 "(门16节)尤达(John Yoder)评论说:"这等于保罗用一种适合于基督徒弟兄的、非强迫性的指示,劝告腓利门……要把阿尼西母释放。 "[注:看尤达著:《耶稣政治》参注:这个名词以及下面所列举的好几个观念,都从尤达(John Howard Yoder)著:《耶稣政治》信生出版社(The Polrtics of Jesus,Grand Rapids MI:Eerdmans,1972)一书中得来。 那本书中有一章对"革命性的顺服"有极佳的讨论]。 阿尼西母要藉着归回向腓利门顺服。 腓利门则要藉着释放他而向阿尼西母顺服。 双方都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 5:21)。
书信没有把当时存在的阶级社会架构尊为神圣。 藉着普遍性的顺服之吩咐,反而把这架构变为相对性的,并且从基本上去切除它。 书信号召基督徒在新制度下过公民生活——而这新制度的最基本特色,乃是普遍性的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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