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神同在的应许
70 父与子与爱祂之人同住的应许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23)
“遵守”原文是“守住”。一个真正爱主的人,就必爱慕主的道;一个真正爱慕主道的人,就必将主的道牢牢地守在心里;而一个内心充满主道的人,他的行事为人、生活事奉,必受主道的影响而将其活出来。
跟从耶稣的门徒就是这样,他们因着热爱耶稣而紧紧跟从祂,十分渴慕祂的道。(参约六68)他们能将主所讲的教训牢牢地存记在心,到了主后五十多年,马太写了马太福音,在主后九十年,约翰又写了约翰福音;他们都能将几十年前所听见之耶稣的教训写出来,虽然这是出于圣灵的启示,但他们曾经牢记主的道,那却是不可少的。他们就是这样爱主而承受主的应许,一生满了神的同在,以致事奉力上加力,满有果效。
笔者多年来内心也是常常充满主的道,而常享受神的同在和恩泽;盼望你也作一个爱祂并爱慕祂话语的人,一同领受主的应许,常享受神的同在。请谨记:“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西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