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方面的错谬(25)

(1)神借历史向人说话
我们承认圣经是一本较古老的书,它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书中记载了很多历史的事实,但它却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吹气。 神使用四十多位作者,历经了两千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绝世仅有的,神向人说话的书。
其中神借着人类的历史事实说话,借着个人、家庭、民族、国家的经历说话,它从头到尾记载了神的作为,从神创造人类,人类的堕落,神的拯救,呼召选民,道成肉身,十架作成救恩,应许人信而得救,耶稣再来,人类世界的结局,新天新地等,无一不在述说神的作为和神对人类的爱。
(2)神借圣经与人立约
圣经是一本神与人立约的书。 在旧约,神用羊羔的血,借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人的责任是守律法。 在新约,是神用他儿子的血,借着他儿子耶稣基督,与全人类立约;人的责任是悔改相信耶稣。 圣经有它永存的价值,正如耶稣所说:"天地要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太5:18),"我来不是为要废去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太24:35),主耶稣来不是定人的罪,乃是要叫人因信他得生。
旧约启示了新约,新约印证了旧约,没有旧约就没有新约;没有旧约神的默示,人就无法接受神儿子的救恩;那么,如果我们把旧约神启示的真理拿到新约来实行,主耶稣又怎能定我们的罪呢? 难道我们弃绝新旧约圣经中神的启示,神就会称赞我们吗? 如果说我们按着新旧约圣经去实行,神因此就定我们罪的话,那么这位神肯定不是真神,不是默示新旧约圣经的神,也不是圣经中所见证的神。
(3)圣经真的过时了吗?
"圣经"过时了吗? 圣经原有的价值,决不会随时代变迁而失去。 正如诗人在诗篇十九篇七至九节中所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能;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 这几节经文岂不明显地说明了神话语的特性和它不可没灭的价值吗? 圣经——神的话如此全备、永存,它怎能被称为"过时的老黄历"呢? 神的话是灵、是生命、是人所需要的灵粮(约6:63),它又岂能被称为一本"过时的参考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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