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于传播闪电的人
我们已经讲过,闪电使者会用各样的方法,如:拉关系、介绍对象、介绍工作、送贿赂、色情、请你出去吃饭、交通等,进行诱骗、试探,同时,还可能会进行绑架,或其它暴力行为。
1、拒绝其各样诱惑
教会的同工和信徒应时刻保持警醒状态,随时靠主拒绝诱惑,战胜试探,且不能因贪小便宜,而落入网罗。
对于那些置教会的警告于不顾、妄为地破坏信徒家庭、扰乱信徒聚会、对信徒或同工进行绑架软禁及暴力伤害、视国家的法律为儿戏的闪电的信徒,我们完全可以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将他们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处理,用法律保护人身安全。
东方闪电的人知道我们不报案的弱点,所以,他们才敢明目张胆地绑架或施暴;试想若我们不去报案,只能使作恶的和迷惑人的越久越恶(提后3:13)。
我们要清楚,神所设立的掌权者,不是为叫行善的惧怕,乃是为叫作恶的惧怕(罗13:3)。
因此,我们只管放胆地协助有关部门,将施暴的闪电分子绳之以法。
2、不能问安或接待
各地教会的信徒,对于那些通过各样方法已经确认是传播东方闪电的人,无论他是外地来的(包括国外来的),或是本地的,原来认识的或不认识的,有人介绍的,或是自己的亲朋都不要私自接待,要拒绝和他们有任何形式的来往。
教会同工们要一同出面对其进行劝勉、警告,不可接他到家中,也不可问他的安,要将他拒之门外,免得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9/10)。
如果可能的话,对其进行拍照存档,使他下次不敢再来,同时也要将此人的情况公布于众,使其他教会也不接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