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敛取钱财
"敛取钱财"是邪教的第四大特征。
邪教教主不会放弃任何一次发财的机会和任何一种发财方式的,他们聚敛钱财是为其任意犯罪提供资本,东方闪电也不例外。
"女基督"要教徒全心爱她,还强调表达爱最实际的一种方式就是将金钱和财产都献给她。
通过这种"索爱"的方式,闪电获得大量钱财。
"女基督"还声明:"……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神隐秘的作工》616页)结果,大祭司赵维山在2000年携款逃往国外。
5、秘密结社
"秘密结社"是邪教的第五大特征。
东方闪电也和其它邪教一样,靠着严密的组织及摧残人性的教规来控制、维持其组织的发展,因此,人一旦受迷惑陷入该组织的网罗,就再也难以退出来。
闪电背后灵界的黑暗权势是怕见光的,大祭司赵维山神化"女基督"的目的,和该组织不可告人的行动纲领是不能公开的;若有人泄秘,他们都会有被杀的危险。
"女基督"扬言:"当旧世界存在之时,我要向列国大发烈怒,颁布向全宇公开的行政,谁若触犯将遭到刑罚……"(《神隐秘的作工》614页)
6、危害社会
"危害社会"是邪教的第六大特征。
东方闪电书中说到:"在安息之中的人(安息即进国度)都是……顺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灭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还哪有父母,哪有儿女,哪有夫妻关系,这些肉体关系都因着信与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断绝了。
……没有家庭、没有国家更没有民族的,这样的人类是最圣洁的人类……"(《神隐秘的作工》596/597页)
因此,当人加入闪电以后,就失去了婚姻与家庭、亲情与人性、国家与法制的概念。
多少个闪电成员宁可家中妻离子散,却不以在其组织中公开淫乱为犯罪;丧失人性的女儿打伤母亲,外甥打伤舅舅;甚至出现公然绑架、长期软禁、毒死杀害那些,不接受其教义的正统教会的信徒或传道人;更甚至贿赂、拉拢政府官员替他们效力等。
他们这种目无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给人身、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归纳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东方闪电这个组织,只不过是一个披着"宗教"外衣,喊着"宗教"口号的黑社会性质的罪恶团伙,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