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闪电"组织的性质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一直存在着秘密结社的组织。
在这些组织中,凡是组织的成员,需要按时交纳成员税,同时也可以享有该组织的资助与保护。
通常他们都有一位极有异能或权势的领导人,在一位领导人近乎极权的统治之下,教徒们共同崇拜某一"神明"。
所有成员必须在这个"神明"面前盟誓,藉以达到约束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初入教的人不易察觉到这些组织的恐怖,但等到歃血为盟以后,若有离开者,他就会遭受刑罚,甚至被暗杀。
如果拿"东方闪电"与这些秘密组织相比,"东方闪电"只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从政治角度看其性质
1999年10月27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关于邪教组织的社论,社论中指出:
"邪教的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并列举了美国的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等,他们都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
……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众信徒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对信徒加以保护并监控每个人的思想言行……使其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
……编造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编造世界末日论。
……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
……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进行诡秘活动。
……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有明确的政治图谋……要在全国甚至全人类实行神权加政治的统治。
"
综上所述邪教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等"六大特征。
在东方闪电组织中,已经拥有了这几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