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诉张恒案二审,张恒提供新证据


2021年1月19日,上海二中院对郑爽诉张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二审审理。


2019年11月12日,一审法院受理了原告郑爽起诉被告张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2020年11月9日,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原告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被告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驳回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二审审理,上诉人张恒提供了新证据,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予以了充分的举证、质证。


上海二中院将依法妥善处理本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微信(ID:renminfayuanbao)
编辑:李梦欣
监制:王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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